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领导干部和督导本科教学听课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3-05 综合科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构建完善、科学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落实本科教学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本科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校级领导、各部(处)领导、院系领导及校院督导。

     

    二、听课范围

     

    各校区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本学期开设课程可直接在以下网址查询:http://zhjwjs.scu.edu.cn/teacher/personalSenate/giveLessonInfo/thisSemesterClassSchedule/indexPublic

     

    三、听课数量

     

    1. 校级领导:校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2次,其中,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3次。

    2. 各部处领导(副处级及以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2 次,其中教务处、人事处、学工部、“双一流”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3. 院系领导:学院书记、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他院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各学院应对本院所有开设课程进行听课,尤其对新开课、首开课、新老师、探究式小班化、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校外专家开课以及学生评教排名靠后的教师应做好计划进行重点听课。

    4. 校院督导:院督导原则上选听本院面向本科生所开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实践环节课程和校级公共课,每学期至少听8门次课程,每次至少2学时。

    校督导原则上重点听校级公共课、覆盖面大的专业基础课(含实验和实践性环节)、每位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低于12门次,每次至少2学时。

     

    四、具体要求

     

    1. 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各环节的教书育人和价值引领,考察课程是否在传授知识,培养学生严谨、认真、求实、创新的科学研究精神的同时注重学术道德、个人品质教育,并能通过相关的教学内容或案例,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言传身教,立德树人。

    2. 了解授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情况和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满意情况。

    3. 检查授课教师教学材料齐备情况和上课准备情况。

    4. 对授课教师的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材选用、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价,检查学生的学习、出勤、纪律情况。

    5. 领导干部和督导听课后应现场跟任课老师交流,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6. 听课人员在听课中若发现授课效果特别优秀的教师或事例,应及时向教务处推荐;若发现有属于本单位分管范围或方面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着手研究解决或及时择时;若发现有属于其他部(处)分管的问题,应及时反映给教务处,由教务处反映给相关部门并督促解决相关问题。

    7. 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认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教学领导干部听课评议表(课堂教学)》或《四川大学本科教学领导干部听课评议表(实践教学)》(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督导填写《四川大学督导委听课记录表》(分为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听课表,见附件3和附件4,以下均简称《听课表》)。本学期的《听课表》及汇总表请尽量在2019712日前按如下方式返回。

    1)校级领导干部的《听课表》由各工作联系人实时返回

    2)部(处)级领导干部的《听课表》由各单位综合科收齐并填写《四川大学领导干部及督导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四川大学听课情况分类汇总统计表》(附件6)后一并返回,建议《听课表》原件扫描为电子版本备份保存;

    3)学院领导干部和督导的《听课表》原件由各学院自行留存,建议《听课表》原件扫描为电子版本备份保存;《四川大学领导干部及督导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四川大学听课情况分类汇总统计表》(附件6)由学院填写后返回。

    8. 各学院对本学院当学期的听课情况需整理并总结,随同附件5和附件6一起提交《听课评课情况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请按照以下要求撰写听课数据统计表,明确听课次数及听课等级分布比例以及听课完成情况统计;对上学期或四学期中有两次评教排名靠后的教师的跟踪听课情况列表;对学院新开课、首开课、创新创业类课程、新老师开课、校外专家开课等听课情况总结;对学院实验课程听课情况总结;值得推荐示范的“好课”“金课”,需要说明该课程值得推荐之处;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9. 领导干部及督导听课的时间应有计划有安排,尽量多听细听,每学期课表可从教务处网页浏览查询或自行随机听课。

    10.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作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依据之一,也是学校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资料。各学院要留存好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督导听课原始资料和数据,随查随调。

    联系电话:85406686李老师 85400031陆老师,邮箱:scujxpg@163.com

     

    教务处

    20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