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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网上填报2012-2013学年(秋)期末考试学生缓考信息的流程说明

添加时间:2013-01-08发布者:系统管理员点击次数:

一、填报要求:
(1)提前考试课程(不在学生个人考表中显示),如出现考试和上课冲突、考试和考试冲突、学生病(事)假等情况需申请缓考的,学院需按照本流程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填报。
(2)考试周课程(在学生个人考表中有显示),如出现考试冲突情况,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缓考课程,学院和学生均不得自行决定缓考课程。因考试冲突而缓考,学生不用办理缓考手续,学院不用上报缓考名单。
(3)考试周课程(在学生个人考表中有显示),如出现学生病(事)假等情况需申请缓考的,学院需按照本流程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填报。
二、填报流程:(见附件)

                                                      
教务处
201317
附件1: 填报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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