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学科竞赛 > 正文

关于评选“2012年度四川大学优秀教材”和申报“2012年度四川大学校级立项教材”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2-02-27发布者:超级管理员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全面提升本科教材质量,按照我校教材建设的规划,现启动 “2012年度四川大学优秀教材” 评选和 “2012年度四川大学校级立项教材”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四川大学优秀教材评选
1.评奖范围和条件:
由四川大学教师任主编、本科生使用一年以上、于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底正式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出版日期为准)可参加优秀教材的评选。
2.评选步骤与办法:
(1)本人申请:由教材主编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并教材样书1本交主编所在学院(上学期已交样书除外);申报时间:2012年2月28日至2012年3月9日。
(2)学院评审: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的教授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通过评审推选出候选优秀教材(并请排序),候选优秀教材原则上不超过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出版教材总数的25%;对推选出来的优秀教材,填写《2012年度四川大学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2)。
(3)学院于2012年3月16日前,将本学院候选教材的申报表(两份)、评议表(两份)、样书(1本仅限补交)交教务处实践科。(望江校区行政楼220室)
(4)学校本科教材建设委员会制定各项评选规则,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四川大学2012年度优秀教材”。评审时间:2012年3月26日。
(5)符合申报范围(2008年1月至上2010年12月),且已被评选为四川省十二五规划教材,各学院可将其作为候选教材上报学校,不占学院指标。
3.奖励
评选出的优秀教材,学校将给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并作为四川大学向部省级、国家级优秀教材推荐的基础。
二、校级立项教材的申报
1.申报条件:
(1)校级立项教材主要针对我校本科生主干基础课教材、专业课核心课教材、全校公共选修课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数字化教材、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等教材。鼓励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优秀学科带头人跨学校联合编写教材、编写系列教材;鼓励编写适应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的特色教材;积极推进学校与行业合作编写实践教材;鼓励编写、出版不同载体和不同形式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和数字化教材,授课型教材和辅助型教材;鼓励开发中外文双语教材、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双语教材;探索与国外或境外合作编写或改编优秀教材。鼓励编写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教材,填补空白。
(2)在我校已使用两年以上的讲义或已出版教材的修订版可参加评选。
(3)已获得国家“十五”和“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省部级规划以及校级立项的教材不再申报校级立项教材(“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名单见教务处主页)。
2.申报程序:
(1)申报校级立项教材由教材主编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2011年度校级立项教材申报表》(附件3),并准备相关资料(教材样本或讲义样本一份)。
(2)立项教材申报表和相关资料交主编所在学院;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立项教材申报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推荐的校级立项教材。
3.有关规定和要求:
(1)校级立项教材的编写及出版要求,按照《四川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的各条款执行。
(2)凡没有按期完成以前校级立项教材编写任务的学院,学校将酌情发放2012年度校级立项教材的资助经费。
 
 请各学院在2012年3月16日前将申报表、相关资料及各学院各级教材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学校教务处实践科(望江校区行政楼2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injin@scu.edu.cn
 联系方式:尹老师 85400142
 
附件:
1、四川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
2、四川大学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
3、四川大学校级立项教材申报表
4、四川大学各学院教材申报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2年2月27日

关闭

系统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