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制定《民法总则》的政治意义与法治意义
主讲嘉宾:王竹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时间:2017年10月27日19:00-21:00
地点:江安一教水上报告厅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狭义的民事法律体系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广义的民(商)事法律体系还包括商法、知识产权法和社会法。
制定《民法总则》的重大政治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编纂民法典”决议;第二,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事基本法律地位;第三,开启编纂民法典“两步走”立法进程。
制定《民法总则》的重大法治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全面完善《民法通则》中的民法总则部分;第二,确立《民法典》分则各编的精神框架;第三,提取未来《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制度公因式。
主讲人简介
王竹(1981-),男,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大数据实验室主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民商法争鸣》执行主编,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侵权法研究所副所长、世界侵权法学会执委会秘书长。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任研究室副主任。
1999年-2009年相继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管理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先后赴台湾东吴大学、美国康奈尔大学和耶鲁大学求学,2015-2016年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部访学。
在《法学研究》、Chicago-Kent Law Review等杂志发表论文13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1项、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项,独著《侵权责任分担论》《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思考》《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主编《慕课的制作与运行指南》,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世界侵权法学会报告(1):产品责任》等10部,合译《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获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四川省第十四次、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等学术、教学成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