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和教育部等五部《“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积极响应人工智能时代高等教育变革要求,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对教育改革的赋能作用,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四川大学已立项两批AI课程建设项目,引领建设川大特色智慧教育新生态。为确保课程建设质量,学校对课程实施动态管理,现将四川大学第二批AI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5年立项的第二批AI课程建设项目以及首批基于知识图谱的AI课程建设项目中延期验收的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参照四川大学AI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从课程功能建设、课堂应用、课程评价及影响力等多方面进行验收,注重应用实效,验收课程应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和扎实的应用数据。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通过和不通过。不通过的需整改,延期时限(每门最多可延期1年)内仍未通过验收的课程建设项目将撤销立项并影响学院年度考核。
三、验收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
1.各课程团队填写《四川大学AI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3)与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开课单位。
2.各开课单位汇总审核验收材料后填写《四川大学AI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将验收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验收报告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各一份于2026年6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baiwei@scu.edu.cn。
联系人:白伟
电话:85405667
附件1.四川大学第二批AI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名单
附件2.四川大学AI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3.四川大学AI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
附件4.四川大学AI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四川大学 教务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