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安排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全校本科教学任务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6-04-15 点击次数:

    各学院()

    现将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全校本科教学任务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1.严格依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请各学院()仔细核对教学安排表和开课任务书,核查开设课程是否有遗漏或错误。特别是需要其他学院开课的,须确保开课学院导出的计划无误。若无异议,则直接进入排课系统;若有新增课程或者必修课程异动,请于424前按程序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再进入排课系统。建议每学期为非毕业年级学生开设25学分左右课程。面向2026级学生开设的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须根据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求,在此时间前提前确定。为落实学校分步推行大类分流学生专业自主选择,工科学院自2026级开始执行的要求,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大类培养阶段平台课程的设计和安排。

    2.进一步提高实践课程学分比例。在总学分不增加前提下,2026级各专业须通过新增、置换、更新等方式,在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实践必修课程占专业必修课程百分比的基础上,提高至少5%

    3.确保相关专业实践课程学分比例不低于各专业认证标准(如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已立项的AI课程或课程群须实际投入应用,鼓励开设跨学科交叉及项目制课程、人工智能赋能的课程(含实践课程),开展院级项目制课程立项,加强科学研究项目向本科实践项目转化,鼓励实验实践类课程从验证性向综合设计性、创新探索性转变,鼓励课程与科创竞赛、大创计划项目、毕业论文(设计)等创新实践教学环节有机结合,提升创新实践教学质量。

    4.鼓励名家大师和国家级人才领衔讲授本科课程。认真落实在编在岗教授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6学时本科课程的要求,安排学术水平高、授课效果好的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各学院(系)所开设的本科课程中,由教授主讲的门次数比例须达到40%以上。

    5.实施新时代高校思政课课程方案。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必修课和“四史”等选择性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开课学院做好统筹组织、教学任务安排、课程准备等工作。各学院(系)通过选择性必修课、党团课、时事报告、专题讲座等方式,及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学院(系)确定并将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6.《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面向全校2026级新生开设,教学任务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课程教研室牵头单位负责安排,请各学院(系)任课教师依据教学方案,认真做好课程准备工作。

    7.开展好2026级新生第一课系列活动,规划主题,积极组织院长、书记及国家级人才为本科新生讲授“新生第一课”,注重新质生产力内涵解读,关注人工智能发展挑战,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打好基础。

    8.重视新生研讨课建设,将“人工智能素养第一课”与“校史文化第一课”“大学生活第一课”纳入“新生研讨课”,相关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名师大家领衔课程讲授,并须将所有授课教师录入排课系统。注重研讨与互动,强调爱党、爱国、爱校、爱专业教育,助力学生完成角色转换。

    9.本学期《人工智能素养(Ⅰ)》《人工智能素养(Ⅱ)》《人工智能素养(Ⅲ)》教学任务另行下达。

    10.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深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从2026级起在《大学生心理健康》必修课基础上,增设《大学生心理健康(实践》必修课,请各学院(系)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学生该课程实践的组织工作。具体开设方案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牵头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1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每学年均应开设。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每位授课教师、班次和人数等信息(排1个班次,原则上每班80人左右)。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智慧与交叉”模块课程和“明远讲座”非学分课程建设。为鼓励开展高质量慕课学分认定,各学院(系)以国家智慧教育高等教育平台等为依托,发布专业选修课和通识课程推荐学习清单,制定相应的学分转换标准和考核标准。具体工作方案由各学院(系)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12.深入落实“阅读+”与写作能力提升计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本学院(系)“专业经典推荐书目”,每学年组织教学名师、校院领导、国家级人才、班主任等至少开展一次专业经典阅读活动,鼓励常态化开展。具体工作方案由各学院(系)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开展情况将纳入本科教学奖励指标,并由学校督导委开展专项督导。

    13.多位教师同上一门课程,请提前规划教学日历,包括每位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和时间,并在录入任务阶段排入系统。期末学生评教将按照综合教务中的排课任务下发,请务必确认每一位参与课程的任课教师是否承担了本门课程。医学类临床带教工作安排在排课结束后、本期末之前将数据(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备案,以此作为工作量认定和工作考核的依据。

    14.在教学任务安排中要积极开展各类课程集体备课,注重课程思政,各学院(系)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开展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结对共建,深入挖掘每门课程特别是项目制实践教学环节和实验实训环节的育人元素。

    15.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学生创新教育和科创竞赛,结合本学院(系)牵头组织的各类竞赛开设竞赛通识课程和竞赛集训课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组织“四个面向”重大科技应用成果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省赛和国赛等,立足“产教协同育人”,推动产教融合和创新实践。

    16.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AI课程建设,推广应用未来学习中心跨平台门户建设成果。所有课程在使用现有平台教学的基础上开展教学智能体建设,推进教学智能体建设本科课程全覆盖,利用AI协助开展课堂教学管理和教学互动,分析学生学习数据,生成个性化学习报告,帮助学生个性化学习等。学校督导委将开展专项督导。

    17.请各学院(系)制定本单位教师AI能力建设年度研修计划,并将教师参与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实现培训全覆盖,组织全体教师通过“大川师说”平台选修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专题培训的线上学习。各学院(系)须围绕学科特点开展至少2场线下实践工作坊,其中工作坊一针对学校认定的智慧教学平台开展实操轮训,确保每位教师能熟练使用至少一个平台的基础功能,工作坊二围绕AI赋能本科教学的基本概念、典型教育应用场景及大模型、生成式AI等主流工具的工作原理与能力边界等主题进行培训。有关工作方案由各学院(系)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18.每门课程(含必修和选修)均需指定教材,同时指定必要的、一般为3种教学参考书,教材和教参在每学期教材指定时按要求通过系统填报。

    19.各学院(系)做好领导干部、督导、基层同行的听评课组织,全面推进“专家考评、教师互评、学生测评”相结合的课堂教学评价,确保本单位教师的专家、同行、学生“三类评价”全覆盖。课程质量管理聚焦“智能教育+”改革,推进智慧化综合评教本科课程全覆盖。

    20.各学院(系)、实验教学中心认真检查教学设备设施和耗材,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各学院(系)、实验教学中心要将科研成果和产业企业的新观点、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及时融入实验教学,建设创新探索型、综合设计型实验项目。新增实验项目或实验项目学时发生异动的,请于424前按规定程序完成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验排课系统开展后续排课工作。

    21.各学院(系)在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微专业,请做好招生简章制定、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工作,有序推进学生选拔、教务系统排课等事宜。


    若有特殊问题,请事先与教务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单位联系。本通知中要求进行的有关工作方案备案请在630日前完成。

    教学任务联系人及电话:

    文科、工科:王鹏 85405667

    理科:丁宇飞 85405667

    医科:白伟 85405667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模块课程:胡廉洁 85400402

    AI课程、慕课和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白伟 85405667

    实践教学:贾舜宸 85400142

    教师教学培训:林祎 85401114

    课堂教学评价:牛美灿 85467708 85996011

    心理健康教育:徐青锐 85401312

    实验教学:何柳 85405143

        凡涉及具体排课工作和需向教务处备案工作方案,统一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人:王佳黎 85401827



    教务处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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