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的要求,拟于2025年9月-10月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2025年9月5日启动结题工作,请学院依据项目合同书及相关要求,采取答辩等多种形式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1.项目结题要求
请2025年立项为校级及以上的项目团队对照项目申报书,在导师指导下重点梳理项目成果并详细记录,同时登录“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详见附件1系统操作指南)在线填写结题申报书,上传标志性成果相关附件,完成情况以系统提交为准。申报系统将于2025年9月5日08:00开启,9月23日17:30关闭。
2.项目评审
结题评审的具体工作安排见表1。评审中,对设备及经费等做好验收工作,并根据项目立项目标达成度和标志性成果情况,对结题项目按照评审成绩排序并建议结题评价意见,原则上按2025年立项校级及以上总数依次结题评价为“优秀”(比例不超过15%)、“良好”(比例不超过25%)、“合格”和“不通过”。“人工智能+新质战略育苗”专项科研训练由学院评审后报送吴玉章学院确定结题评价结果,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15%、“良好”比例不超过25%。请各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完成《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该汇总表可从系统导出),在10月21日17:30前把电子版发到cxcy@scu.edu.cn。
表1 四川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评审工作安排
计划 工作 |
截止时间 |
创新类 |
创业类 |
面上项目 |
“人工智能+新质战略育苗”专项科研训练 |
交叉学科子计划项目 |
面上项目 |
产业特区子计划项目 |
结题评审 |
2025.10.21 |
学院 |
吴玉章+ 学院 |
信息+、口腔医学、高分子3个双创教育分中心 |
商学院双创教育分中心 |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 |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申请延期,学生在系统中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至次年项目中期检查阶段。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按不通过处理。申请延期的项目需要提供单独的书面申请(申请可在系统中导出,并由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将签字盖章的申请扫描件发到cxcy@scu.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请由学院存档。
4.项目结题后,项目成员可以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5.提前结题
2025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若已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的全部工作,且有优秀的标志性成果,可申请提前结题。优秀的标志性成果是指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获授权的专利(含软著)和重点科创类竞赛国家级奖项为代表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显示度的与项目相关的研究和实践成果。
申报要求。请团队对照项目申报书,在导师指导下重点梳理和上传项目成果,登录大创系统在线填写结题申报书,完成情况以系统提交资料为准,系统申报提交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08:00-8月25日24:00。请项目负责人填报后主动联系学院或创新创业分中心,告知提前结题申报情况。
审核认定。请学院和创新创业分中心组织审核学生提交的结题申报书和成果,判定是否准予提前结题,并于2025年8月30日前将认定提前结题的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scu.edu.cn。此轮只认定是否满足提前结题,不评优,评优工作将同正常结题的项目一起开展。认定为“提前结题”的项目,可由学院出具“提前结题证明”,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
二、结题成果收集与统计
请学院和学生重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成果相关工作。本科生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和重点科创类竞赛奖项等指标体现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显著提高,在国家层面越来越受重视,已纳入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入选作品的评选标准,与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相关联。请在结题工作时注意收集学生成果,务必详细填写《结题情况汇总表》中的“成果登记”,提交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作品、商业计划书、参加会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科创竞赛、软件、硬件实物等相关成果的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资料由学院存档)。如有实物,请学院妥善保管。对特别杰出的学生(如发表单篇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累积发表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申请获得多个国家专利等)应建立优秀学生档案,并及时反馈教务处。
系统技术人员:沈工18020148524;宗工18013908687
教务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