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工作通报
2016年 第3期(总第102 期)
四川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编印 2016年4月7日
校督导委修订《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评价指标(教学督导专家用)》情况简报
提升课堂教学水平,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的永恒主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根据学校本科课堂教学实施意见,2016年3月,校督导委在每位督导委员个人修改的基础上,多次召开研讨会,对使用多年的《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评价指标》,进行了认真讨论,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归纳和完善,作为督导专家评价教师课堂教学的基本依据。修改后的评价指标体系,我们认为更加科学合理,指导性、操作性更强,体现了新时期“做一个好老师的基本要求”。
新的《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评价指标(教学督导专家用)》由“教学理念”(10分)、“教学内容”(30分)、“教学方法与手段”(25分)、“考核与评价”(15分)、“教学效果”(15分)、“教学特色”(5分)七项评价指标组成。
在讨论修改的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
1、“教学理念”是灵魂。新修订的“教学理念”在继续坚持研究型大学所要求的教学理念的同时,还明确提出了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观念,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全过程中注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教书育人。
2、“教学内容”是重点,是教学质量的主要表现,也反映老师教学的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3、“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关键,好的教学内容必须通过好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来表达,一定程度上决定教学的成败。
4、“考核及评价”是新增的一项评价指标,以体现川大教学改革的新要求、新举措。其内涵突出了“课堂教学过程评价”、“非标准答案考试”、“评价标准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动态及格线”等要求。
5、“教学效果”是对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直接检验,故将其单列。主要考查师生双方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尤其是学生的参与度。
6、单列“教学特色”指标,目的是为讲课有特色、有个性的老师加分。
抓好高水平的课堂教学,抓好课堂教学改革,在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其指挥棒就是抓好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改革。校督导委顺利完成了《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评价指标(教学督导专家用)》,就是要与全校师生一道,为我们川大的教书育人事业形成新氛围、取得新成效,产生“川大新风尚”而共同努力!
(注:本评价表从2016年开始使用。学院督导组专家可参考使用。)
附:1、《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评价指标(教学督导专家用)》
2、《四川大学督导委听课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