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以让学生谋事业创事业、重在创新、成就“双创人生”的创新创业教育观为指导,关注人工智能深度赋能教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趋势,加强产教科教融合育人模式的研究与实施,学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创新型实践教育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申请人可围绕以下主题申报研究项目,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围绕实践教育方向,申报自选项目,主要聚焦“新质生产力”“人工智能+”“科教产教融合”等方向。
1. 以实践教学新模式牵引的人才培养计划重构与实施研究;
2. 显化实践教育价值塑造功能的“实践思政”教育研究;
3. 凸显数字化的实践课程综合改革和相关教材建设研究;
4. 以培养产业胜任力为导向的项目制实习、贯通式实习、跨学科实习等实践教学模式、实践平台建设、及教学项目研究;
5. 以创新型竞赛为牵引,构建能力型知识图谱、智能化教育模块、AI课程(群)或微专业建设研究;
6. 创新性、项目制实践教学数字化评价指标、评价体系建设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校内从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在岗教师和教辅人员均可参与项目申报。申报时无师德师风问题,未出现教学事故。
2.原则上每人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项目未曾获得校、省、国家或相关部门等立项支持和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已获各级各类教改专项立项的,勿重复申报。
三、项目管理
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实施周期约为两年半。
重点项目拟择优确立不超过30项,各学院/系推荐1项优秀项目进行申报,一般项目不限名额。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将纳入“四川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按照《四川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5]56号)统一进行管理,项目经费参照执行。
四、申报要求
申请者填写《四川大学“人工智能赋能创新型实践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进行初评后,完成《四川大学“人工智能赋能创新型实践教育综合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参评重点项目的请在汇总表备注栏标明“重点项目推荐”,并按照重点在前、一般在后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排序。
各单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纸质材料由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扫描,项目申报书以“推荐序号—申请人姓名”命名,汇总表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书和汇总表的扫描版及电子版于2024年4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cxcy@sc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舜宸
联系电话:85400142
附件:
1. 四川大学“人工智能赋能创新型实践教育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2. 四川大学“人工智能赋能创新型实践教育综合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