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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03-12发布者:超级管理员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表彰和奖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老师,我校将启动2013年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申报名额

原则上各学院推荐“教学名师” 1名和“教学名师培养对象”1名(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任务的学院可适当增加)。

三、申报条件

见 (《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奖励与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四、申报材料

1.《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奖励与培养计划”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教学名师奖申报简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六份)。

3.《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五、申报步骤

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初评后,将推荐出的候选人上述文本材料(包括讲课录像光盘)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220室),并将所有纸本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hulianjie8785@ 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电子文档请以“学院+申报类别(“教学名师”或“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姓名”方式命名。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联系人:胡廉洁  电话: 85405667、85996156

 

附件1.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奖励与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奖励与培养计划”推荐表

附件3.教学名师奖申报简表

附件4.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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