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期末临近,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各学院应切实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
利用形势教育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专题教育:观看并学习考风考纪教育宣传视频;学习《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和《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规定(修订)》等。
通过上述做法,务必使每位同学知考规、懂考纪、讲诚信,树立“认真复习、诚实应考”的良好考风,从而杜绝或减少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第二、各学院加强命题管理,作好试卷的命题与印刷工作。
1、命题要求:原则上,同一课程号课程应统一考题(难度与份量相当的A卷和B卷),并按学校统一的试卷格式打印、装袋;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学院开具情况说明报教务处备案)。
2、试卷印制:试卷应在考试前两周交学校统一印制,交印的试题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学院长严格审核,签字确认。
第三、各学院应完善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坚持加强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
1、做好非考试周课程期末考试的组织安排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安排考场、组织监考教师,提前(至少一周)将详细的考试安排报教务处考试科,以便安排督导专家巡考。
2、做好监考老师的遴选工作,安排好期末考试的监考、巡考工作。
3、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本学期仍沿用教务处、学院两级培训制度,组织监考教师系统学习《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四川大学监考教师职责》以及《四川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务必使监考老师恪守本职,严格监考。
4、认真落实教师监考资格,严格遵守“未经过考前培训的教师一律不得参与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要求。
第四、建立健全试卷管理新机制,确保命题质量和考试效果。
1、各学院应将每学期的试卷及时整理、归档,便于学院自查工作。
2、教务处配合学校督导组,进一步做好试题的抽查及评估工作。
3、本期开始启动历年试题网上公布工作。
以上要求,请各学院务必遵照执行。在考试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望江 85406700)。
教 务 处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