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推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签订了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协议。今年我校拟选派5名本科生赴渥太华大学参加2+1+1交换项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四川大学(以下简称“SCU”)与加拿大渥太华大学(University of Ottawa)联合培养本科学生,实行“2+1+1”培养模式,即选拔我校二年级学生参加该项目。被录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第一、二年在川大学习,第三年到渥太华大学攻读第三年的课程,然后返回SCU学习第四年的课程。双方实行学分对转,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及相关要求者,可获得SCU的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联合培养专业及课程修读的要求
1. 双方学校共有专业(除医学、工商管理专业外)。
2. 学生根据双方学校要求修读相关课程。
三、选拔学生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综合素质较高。
3.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能适应英语授课,要求学生参加TOFEL或IELTS考试。其中:社科类专业要求TOEFL不低于92 (ibt),理工类专业TOEFL不低于80(ibt),法律类TOEFL不低于100或者IELTS不低于7。
4.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承担在加拿大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
注:国家留学基金委为该项目提供4个资助名额(资助范围包括国际旅费及部分海外生活费用)。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申请条件为:全日制大学二年级学生;限数学、物理学、工程类、经济学专业;托福95或雅思7.0;GPA不低于3.5。
四、学生管理
1. 学籍管理
(1)选派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我校学生在渥太华大学修读的课程及成绩,由渥太华大学直接寄给我校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认可、登录。
(3)教务处根据交换学生修读的课程,审定学生的毕业资格,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 其他管理
(1)“2+1+1”项目的学生在SCU和渥太华大学学习期间的管理,由学校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学院与渥太华大学协同管理。
(2)互换留学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学校的规定及社会的风俗习惯,接受派往学校的管理。
(3)互换留学的学生在派往加拿大学校学习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派遣学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地区或国家。
(4)我校学生在出国期间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保留在本校及相关学院。
五、具体选派办法
1. 学生选派工作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学院协同完成。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及选拔,选拔合格的学生名单报中加双方学校审批。选拔确定后的学生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教务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 学生出国后的有关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与渥太华大学协调。
3. 每年选派赴渥太华大学留学学生人数、选派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有关费用
1. 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费用
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具体事宜,由学校协助办理,有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2. 渥太华大学学习的费用
学生在渥太华大学的学费全免,住宿费、医疗保险、旅费、生活费等其它费用由学生个人自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11日
2. 报名要求:①下载填写好留学申请表(附件3),经学院审批后,并附上川大所修课程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②同时登陆教务处主页上“国内、国际联合培养项目申请系统”,完成项目学生的网上注册和报名手续。
3. 报名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合作与交流科
江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
4. 咨询电话:85402398 教务处 8546889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