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以及《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答辩和评审,确定我校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及校级立项项目共计1096项:其中国家级项目共计200项,校级项目共计896项。国家级项目名单之前已经公布,现公布校级项目名单(见附件1)。
国家级项目中,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类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2万元(国家、学校各资助1万元),创业实践类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10万元(国家、学校各资助5万元)。校级项目中,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类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等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6千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4千元;科研训练类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2千元。
按照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级、校级各立项项目负责人均需与学校签订合同书,并积极开展项目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组织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6日交到教务处实践科(一式两份),预期不交视为放弃资格。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合同书的相关内容,根据学校资助的项目经费额度(见附件1),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项目需在合同书上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见附件1、2。
三、学校将会对各《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进行审查、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以后,拟于6月28日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的其中一份返回各学院存档。学校、学院将根据签订的合同书对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指导教师、项目经费、项目内容等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客观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请按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学校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通过后申请书由学院教务办公室、学校教务处实践科留存。
五、各项目组应充分利用“实践及国际课程周”及暑假期间,尽快实施项目。产生的经费请在下学期开学后及时到学院审核、财务处核销。
六、各学院于6月26日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各项目组《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展记录本》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登记本》,并通知各项目组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认真记录备查。
实践科联系联系人:贾老师、尹老师,电话:85400031
附件:1、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名单
2、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名单
3、《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教务处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