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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大学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5-29发布者:综合科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精神,为深化“课赛践一体化”育人模式,推动双创教育内涵发展,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改革,引导高质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项目培育,现启动2020年大创中期评审和省国级推荐立项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

6月12日前,请项目团队登录“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以下简称系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学生活动记录经费使用情况,上传项目初步成果资料。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允许项目对研究计划做适当调整,并通过系统进行异动申报和审批,异动的范围仅限研究计划,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和指导老师的异动申请。

申请终止的项目请在6月12日前在系统中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终止项目须返还全部项目经费,取消团队所有成员因本项目兑换创新创业学分和推免评奖评优加分等资格。

6月15日前,请指导老师登陆系统,完善项目指导记录,并及时审阅学生中期检查报告。

二、评审及推荐

1. 2020年大创校级立项的创新训练“非交叉学科类”项目由学院组织中期检查(院级项目可一并参与检查,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交叉学科类”、“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由学校组织网上评审(名单详见附件1)。

2. 请各学院(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网评、会评、视频答辩等形式灵活开展检查与评审,并择优推荐省国级大创立项项目(指标另行通知),经学院公示,排序后报教务处。

3. 请于6月25日前将中期检查评审结果录入管理系统,并导出《四川大学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立项汇总表》(见附件2)。

三、其他

1. 请学院(系)于6月25日前将电子版《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其签字盖章纸质版的扫描件报送到指定邮箱cxcy@scu.edu.cn。

2. 项目团队、评审老师及管理员系统操作手册参见附件3。

 

联系人:翟老师  电话:85400031,QQ:1187156433

 


 

 

教务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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