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532号)精神,我校现启动申报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拟申报的教改项目原则上应从“四川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九期)”研究项目和在研的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
2.所推荐项目要紧密结合国情、省情和校情,根据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研究内容与《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高度契合,与下一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孵化培育相结合。
3.已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立项的教改项目不得重复推荐。曾承担省级教改项目但未结题的不能参加本次的推荐申报工作。
4.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校级重点项目中选择推荐,曾在教改项目结题考核中获得优秀的负责人主持的项目优先、获得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的负责人主持的项目优先。
二、申报路径和推荐指标
1.本次省级教改项目可通过学校或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教指委进行申报。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2020年四川大学教学成果奖10项及以上的单位可申报3项本科教改项目,获4-9项的单位可申报2项,其余单位可申报1项,其中,推荐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的原则上应为校级重点项目。鼓励各单位通过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教指委申报。
2. 在校级立项项目基础上,获得2018-2021省级和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名第一),可推荐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内容(详见《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的项目,不占学校申报指标。其中获得国家级的决赛金、银奖的,可牵头申报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不超过1项。
3.多校合作项目不占学校指标,鼓励各单位基于高质量教研基础牵头联合兄弟高校共同申报。
三、申报流程
1.因评审和公示需要,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3日前将拟推荐项目的《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以及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版的扫描件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yk@scu.edu.cn。电子文档的学院文件夹以“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命名,申报书以“学院名称-排序-负责人姓名” 命名,项目基于研究生教改项目的请在汇总表备注栏标注。
2.学校将基于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最终推荐项目。
3.请各单位在12月23日前将最终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望江校区行政楼214室),教务处盖章后返回给各单位。
4.项目负责人在12月30日前在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平台(网址:http://ps.swjtu.edu.cn/index.html)填写《汇总表信息》,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PDF文档及附件材料。
高质量省级教改项目对人才培养及成果孵化意义重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李晶莹 联系电话:85405270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