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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组织2021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8-04发布者: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发布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6月)的通知》(教产专〔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本批次共有210家企业支持项目8800项(企业名单见附件2),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请有意愿的老师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进行申报(首次登陆需注册)。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申请人须与企业联系沟通确定项目方案后再进行申报,并提前联系教务处完成申报书审核、协议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时间安排

1.2021824日前:申报人与企业沟通申报项目,完成项目申报书的院/系审核和教务处线上初审(请申报人加入项目工作联系QQ群:878510423,以方便初审);申报人与企业协商形成合作协议,完成院/系审核和教务处线上初审;

2.202193日前:纸质申报书和合作协议提交教务处审查;

3.202196日前:完成申报书系统平台上传并通过系统平台校级审核;

4.2021910日前:完成已签署协议的上传、系统平台学校审核和企业确认。

根据通知,910日之后平台上确认的协议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请申报人做好申报时间安排。

希望各学院/系借助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产学合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及四新建设。

联系人:李晶莹  联系电话:85405270

联系邮箱:jyk@scu.edu.cn


附件:

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6月)的通知

2.20216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教务处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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