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发布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6月)的通知》(教产专〔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本批次共有210家企业支持项目8800项(企业名单见附件2),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请有意愿的老师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进行申报(首次登陆需注册)。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申请人须与企业联系沟通确定项目方案后再进行申报,并提前联系教务处完成申报书审核、协议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时间安排
1.2021年8月24日前:申报人与企业沟通申报项目,完成项目申报书的院/系审核和教务处线上初审(请申报人加入项目工作联系QQ群:878510423,以方便初审);申报人与企业协商形成合作协议,完成院/系审核和教务处线上初审;
2.2021年9月3日前:纸质申报书和合作协议提交教务处审查;
3.2021年9月6日前:完成申报书系统平台上传并通过系统平台校级审核;
4.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已签署协议的上传、系统平台学校审核和企业确认。
根据通知,9月10日之后平台上确认的协议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请申报人做好申报时间安排。
希望各学院/系借助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产学合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及四新建设。
联系人:李晶莹 联系电话:85405270
联系邮箱:jyk@scu.edu.cn
附件:
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6月)的通知
2.2021年6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教务处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