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四川省2014-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已公布(见附件),请各学院及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切实解决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力争出实效、出成果。
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注意以下几点:
1.项目研究和实践周期为2-3年。原则上,项目研究和实践周期内,项目组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特殊原因变更的,需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3.请各项目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注意搜集能够反映改革过程、体现成果特色和推广价值的支撑材料,为结题工作及孵化下一届教学成果奖做准备。
4.各学院主页上设立“教学改革”专栏,实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学校将统一链接在教务处主页上。
5. 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对照《申报书》中的改革措施、成果与特色、推广价值等,向学校提交结题报告。学校将于2016年初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统一审核、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胡廉洁 联系电话:85405667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4-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14]450号)
教务处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