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教学成果申报事项服务指南
添加时间:2018-09-30发布者:教学科点击次数:
责任科室 | 教学研究科 | 办理地点 | 望江行政楼220 江安行政楼108 |
办理时限 | 按通知要求 | 咨询电话 | 85405270 85996156 |
办理流程 |
1.教务处将申报通知挂网,教师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成果材料并报送至学院。 2.学院进行教学成果材料初审,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授委员会)集体评议后,由学院将本学院推荐的成果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报学校审核发文。 4.教务处将文件发放至各学院,学院通知各成果负责人。 |
所需材料 |
申报时需根据申报通知填写申报书,准备必要的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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