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学生申报及动态分流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9-12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大教〔2021〕157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系)按各自制定的“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学生申报及动态分流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组织2023级本科生开展申报、审批等各项工作,并在2024年10月18日(7之前将各学院(系)申报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经学院(系)审批、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汇总表及扫描件电子文档发教务处创新办尹进老师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将成立“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2023级“树人班”,由玉章书院进行管理,组织开展各项荣誉活动。

    2.对于已进入“本科荣誉学士学位计划”2021级、2022级“树人班”的同学,请各学院根据各自的管理文件组织考核,按要求进行动态分流和增补,并填写“2021、2022级‘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树人班’学生动态分流及增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在2024年10月18日之前,将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发尹进老师。

    3.对于即将毕业的2021级“树人班”,教务处在学生第八学期(四年制)或第十学期(五年制)初组织学院/系审核“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学生资格,符合条件者将在毕业时颁发荣誉证书。

    4.请各学院在2024级新生开学后,注意将实施方案在入学教育时向新生进行宣讲。

    联系人:周菡晓、尹进 电话85408232、85996999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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