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

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4-08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 (川大教〔201814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的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安排,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与学生共同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电子文档见附件),确保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从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外文资料译文、文献综述、实验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督促师生按期完成相关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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