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

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5-14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川大教〔2018143号文件),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和总结环节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各学院于5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含双学位专业)答辩工作,于64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成绩。

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工作

各学院按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数5%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其中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70%为三等奖,学院公示。

64日前,各学院将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专家评阅意见表(见附件1)和推荐结果(见附件2)的扫描件,连同推荐结果的电子表格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审公示,确定优秀名单。

三、质量检查工作

请各学院督导专家认真履行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工作的督查职责,填写“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专家用表”(见附件3)。学校将组织校督导组抽查。

四、总结和存档工作

请各学院做好毕业论文管理过程文档和全部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的存档工作(需要在学院教务工作电脑或专用移动硬盘保存备份),于72之前提交下列文档: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包括质量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需加盖公章,扫描提交电子档;

2.《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科 王老师 电话85400142  邮箱 wanggang@scu.edu.cn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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