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第二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5-25 综合科 点击次数:

各开课单位:

按照《四川大学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将更加聚焦和强化“厚通识、宽视野、多交叉”,以“涵养人文情怀、拓展知识视野、强化使命担当、塑造健全人格,养成终身发展的学习能力”为目标,计划在3-5年内打造100门左右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首批建设的31门核心课程将于2020年秋季学期面向全体本科新生开课。现决定启动第二批核心课程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分类与内涵

参见附件1

二、课程申报选题

参见附件2

三、申报方式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采用定向申报的方式。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组织愿意投身通识教育的教师按照申报选题(附件2)进行定向申报,鼓励申报跨学科课程。申报课程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学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立项比例将纳入年度本科教学“集体奖”评选指标体系。

三、申报要求

1.课程团队:坚持立德树人、课程思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课程负责人:师德好,教学能力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三年连续开设本科课程;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作为课程负责人承担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不能超过1门。

2)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组建,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梯度合理,老中青相结合,具有传、帮、带精神;课程负责人主持课程建设,对课程进行总体规划,对课程教学设计、内容、方法、水平和质量负责。

鼓励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课程团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2.课程学分:原则上课程学分应为2-3学分,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可适当放宽学分限制。

3.开设要求:课程预计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设,春季学期应至少2个班次,秋季学期至少3个班次,修读人数75人/班次,以满足学生修读需求。鼓励小班开课。

四、评审方式、遴选标准及验收流程

1.评审方式:1)学校组织专家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初选;(2)对初选入围者,通识教育专家工作小组将通过见面交流方式进行复选;(3)复选合格的课程列入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名单。(4)课程连续运行4学期并通过验收后,列入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2.验收流程:1)课程运行每个学期末进行评定,校院两级督导委专家和通识教育专家组专家将依据课程设计、教师素养、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学生收获等维度打分,对课程及教学运行情况予以评定,对不合格课程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学期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课程建议退出核心课程。(2)课程运行四学期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通识核心课程,鼓励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遴选标准:参见附件3

六、经费与政策支持

1.学校原则上按20万元/门给予经费支持,经费分为建设经费与绩效津贴,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财务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其中建设经费根据建设情况分批拨付至学院,使用范围包括:不低于50%的视频教学资源制作经费,其它经费可用于课程建设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组织或参加与课程建设有关的学术活动费、调研活动差旅费、教改论文版面费、教材出版等。连续两学期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课程建议退出核心课程,并停止拨付建设经费。课程运行四期并通过验收后,将给予不高于总经费35%的绩效津贴。课程运行期间,参照《中华文化》标准发放课时费。

2.学院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研究生助教配备给予优先支持,每门课程至少配备1名助教,协助教师开展小班研讨等教学改革创新工作。

3.入选课程纳入川大通识出版计划,由四川大学出版社重点打造支持。

4.学校将“通识核心课程优秀教学质量奖”纳入本科教学奖励,以鼓励教学团队和开课单位在课程建设中的辛勤付出。

5.通识核心课程通过验收后,其任课教师可参与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系列(公共基础课副教授类)的申报。

七、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9月3日前由各开课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并签署意见,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电子版: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文件以“学院+课程名称”命名,含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各一份统一发送至hlj@scu.edu.cn

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课程申报表(附件4)一式三份、课程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胡廉洁  8540040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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