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7-08 综合科 点击次数:

各开课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我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结构合理、满足学生需要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学校将重点打造一批具备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现将课程建设与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分类与内涵

参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采用自由申报与定向打造两种方式

1.学院推荐申报: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组织愿意投身通识教育的教师按照模块分类与内涵(附件1)进行自由申报,鼓励新建课程,也可在原有课程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学校。通识核心课程立项比例将纳入年度本科教学“集体奖”评选指标体系。

2.定向打造:学校将根据目前学校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情况和自由申报情况,定向打造一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三、申报要求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需有梯度合理,老中青相结合,教学团队具有传、帮、带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课程负责人:师德好、能力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近三年连续开设本科课程

2)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组建,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课程负责人主持课程建设,对课程进行总体规划,对课程教学设计、内容、方法、水平和质量负责。

鼓励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课程团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在学院目标任务考核中,跨学院、跨学科课程门次数分别计入每一个参与开课单位。

3.课程学分:原则上课程学分不超过3学分,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可适当放宽学分限制。

4.开设要求:每学期多头多班次开设,以满足学生修读需求。

四、评审方式、遴选标准及验收流程

1.评审方式:1)对于申报课程,由教务处通识教育工作小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初选;(2)对初选入围者,专家组将通过见面交流方式进行复选;(3)复选合格者,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

2.验收流程:1)课程运行每个学期末进行评定,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和通识教育专家组专家,将依据课程设计、教师素养、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学生收获等维度打分,并结合学生评教,对课程及教学运行情况予以评定,对不合格课程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学期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课程建议退出核心课程,并收回经费。课程运行四学期后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的通识核心课程,鼓励其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学校将在立项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遴选标准参见附件2

六、经费与政策支持

1.学校按20万元/门给予经费支持,经费分为建设经费与绩效津贴,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财务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其中建设经费根据建设情况分批拨付至学院,使用范围包括:不低于50%的视频教学资源制作经费,课程建设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组织或参加与课程建设有关的学术活动费、调研活动差旅费、教改论文版面费、教材出版等。连续两学期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课程建议退出核心课程,并停止拨付建设经费。课程运行四期并通过验收后,将给予不高于总经费35%的绩效津贴。课程运行期间,参照《中华文化》标准发放课时费。

2.学校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研究生助教配备给予优先支持,每门课程至少配备1名助教,协助教师开展小班研讨与教学工作。

3.学校将“通识核心课程优秀教学质量奖”纳入本科教学奖励,以鼓励教学团队和开课单位在课程建设中的辛勤付出。

4.通识核心课程通过验收后,其任课教师可参与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系列(公共基础课副教授类)的申报。

七、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由各开课单位教学(教授)指导委员会评审并签署意见,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电子版: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文件以“学院+课程名称”命名,含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各一份统一发送至hlj@scu.edu.cn

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课程申报表(含教学大纲、教师简介)(附件3)一式三份、课程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胡廉洁  85400402

 

附件:

1.四川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模块分类与内涵

2.四川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遴选标准

3.四川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表

4.四川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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