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科学院: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实施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决定开展2012年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的申报工作(见附件1)。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工科学院的工科专业
2、已获批进入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不参与申报,直接获得“省级卓越计划”资格。
二、申报材料
1、《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见附件2)
三、申报安排
1、9月3日—14日:学院填写申报书
2、9月18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9月20日:将有关材料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请相关学院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专业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2年9月14日前将《申报书》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教务处教育创新改革办公室(文华活动中心208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zhang_wei@sc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85408232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
2、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
教务处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