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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期研究生助教培训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12-02 超级管理员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研究生须获得《研究生助教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第十期研究生助教培训工作将由岗位需求单位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完成。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确保培训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方式

    1. 第十期研究生助教培训将在本学期第17周(12月28日31日)举行,培训由岗位需求单位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助教候选人(不得超过上学期岗位数的120%)报名,并填写《第十期研究生助教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于128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华活动中心209),电子版发送至cta@scu.edu.cn

    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面向全校举办全校关于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教学理念师德教育的集中培训。

    3. 各学院组织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和教学实践培训。学院安排该两项培训的主讲老师、地点(具体教室或办公室)及具体时间(请安排在1228日—31日之间),并填写于《第十期研究生助教培训汇总表》中(见附件1)。

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各学院培训安排,并在第15周通过教师中心网站、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布具体安排。

二、培训内容和要求

  1. 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2学时):向学员提供完成从学生到教师的身份转换的必要信息和训练;“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程模式的组织、管理与示范;研究生助教职责及管理相关办法。
  2. 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2学时):明确研究生助教职业道德以及基本要求、基本素养;了解现代高等教育基本理念,讲解“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基本方法、基本要求。
  3. 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由各学院负责组织,3学时):各学院针对该学院课程教学改革需要,对助教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应具备的能力、技巧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培训班规模不得超过30人,务必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4. 教学实践模块(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每位学员进行10分钟教学模拟实践, 然后由老师、同学给予反馈,总结和验收培训成果,并帮助受训研究生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具体要求请参见《教学实践模块指南》附表2。
  5.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对于“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及“教学实践模块”的培训工作,务请学院聘请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师承担。
  6. 学院在提交“第十期研究生助教培训汇总表”时,务请准确提交培训时间及地点,以便校督导专家及时了解学院的培训工作,促进培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联系人:狄莉萍 林祎 杨立为             

联系电话:85401114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