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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实习(实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06-14发布者:点击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实习(实训)环节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本科实习(实训)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教学管理

1. 2016-2017-1和2016-2017-2学期学生实习(实训)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报告、实习大纲、指导书及各项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与质量;

2.实习(实训)教师配备情况;

3.培养方案中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的执行情况。

(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利用情况

1.实习(实训)基地的数量与使用;

2.实习(实训)基地的接待能力,满足教学的要求。

(三)实习(实训)教学效果

1.实习(实训)报告书写质量;

2.作品制作质量。

(四)成绩评定

实习(实训)教学考核标准制定与执行情况。

二 、 检查安排

第一阶段 学院开展自查自纠

各学院主管院长(主任)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四川大学实习(实训)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 1)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给出各专业的总体评价,填写《四川大学实习(实训)工作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附件 2),根据自查情况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进行查漏补缺,补充整改。

第二阶段 学校检查组集中检查

1.学校组织校检查组在各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近两学期的实习(实训)教学工作进行复查评审。

2.学校检查组将评审的结果及意见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及建议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落实。

三 、 时间安排与结果处理

1.2017 年 6 月~9月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各学院将自查自评材料(附件 1~2)、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电子版和纸质版)、实习(实训)指导书(电子版)、学生实习报告和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报告准备好待查。

2.2017 年 10 月~11 月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学校将组织校检查组到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3.学校在本次实习(实训)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结束后,将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公布专项检查结果,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及建议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落实。

附件:

1.四川大学大学实习(实训)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表

2.四川大学实习(实训)工作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

评督办

2017年 6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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