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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9-26发布者:点击次数:

各开课单位:

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开课单位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1.严格依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请各开课单位仔细核对教学安排表开课任务书,核查开设课程是否有遗漏或有误。若无异议,则直接进入排课系统;若有新增课程或者必修课程异动,请于1023前按程序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再进入排课系统。建议每学期为非毕业年级学生开出25学分左右课程。

2.鼓励名家大师和国家级人才领衔开设本科课程。认真落实在编在岗教授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6学时本科课程的要求,安排学术水平高、授课效果好的教师为本科生授课。

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需每学年开设。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每位授课教师、班次和人数等信息(排1个班次,原则上每班80人左右)。

4.多位教师同上一门课程(折子戏),请提前规划教学日历,包括每位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和时间,并在录入任务阶段排入系统。

5.在教学任务安排中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榜样课程建设和课程思政集体备课,深入挖掘每门课程的育人元素。

6.请各学院积极推动SPOC课程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与数字化教学资源(线上引入课程建议为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或本校自建MOOC),持续推进教育变革和创新。

7.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课程特点持续开展“探究式”教学改革、全过程考核和非标准答案考试,注重提升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8.请各学院积极推动课程教学及时反馈,学院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每位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主动关心课堂教学情况,通过综合教务发布不少于2次的课堂效果反馈问卷(教师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及时了解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反馈与收获,以学生学习成效为目标,持续提升课程质量,做自己课程质量的责任人。

9.基层教学组织发挥好组织作用,全面开展教师同行互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0.新进教师(不含引进副教授、教授)严格执行双证上岗制度和任课教师教学资质管理要求,推进本科教学质量红黄牌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能力提升相关培训。

11.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第19-20周为“实践及国际课程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学任务联系人及电话:

文科、工科:白伟 85405667

理科:王苏宁 85405667

医科:丁宇飞 85405667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胡廉洁 85400402

SPOC课程:谭杰丹 85400402

课堂评教、同行互评:李娟 吴雨珊 85467708

 

教务处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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