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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期研究生助教培训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06-19发布者:超级管理员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

    在广泛征询意见后,《四川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将于2013年秋季学期正式实施。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培训工作由岗位需求单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完成,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确保培训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组织方式

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针对全校研究生助教候选人, 举办全校关于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及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的集中培训。 

2. 各学院针对该学院研究生助教候选人, 组织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和教学实践培训。学院安排该两项培训的主讲老师、地点(具体教室或办公室)及具体时间(请安排在7月1日—7月5日之间),并于6月25日中午12点前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cta@scu.edu.cn)备案。

3.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各学院培训安排, 并在第18周(27日前)通过教师中心网站、教务处网站、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公布具体安排。 

二、 培训内容和要求

1. 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2学时):向学员提供完成从学生到教师的身份转换的必要信息和训练;“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程模式的组织、管理与示范;研究生助教职责及管理相关办法。

2. 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2学时?):明确研究生助教职业道德以及基本要求、基本素养;了解现代高等教育基本理念,讲解“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基本方法、基本要求。 

3. 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由各学院负责组织,3学时):各学院针对该学院课程教学改革需要,对助教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应具备的能力、技巧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培训班规模不得超过30人,务必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4. 教学实践模块(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每位学员进行10分钟教学模拟实践,然后由老师、同学给予反馈,总结和验收培训成果,并帮助受训研究生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为保障本环节培训效果,培训班规模不得超过30人。(具体要求请参见《教学实践模块指南》附表1)。

三、 培训经费

学院组织培训的经费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按照接受培训的研究生每人40元的额度划拨学院。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做好第五期研究生助教培训的相关组织工作,相关培训工作流程图请参见附表2。

联系人:林祎    杨立为              

联系电话:85401114

 

附表1:《四川大学研究生助教培训——教学实践模块指南》

附表2:《研究生助教培训工作流程图》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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