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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六期)”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04-18发布者:超级管理员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本科“323+X”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动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教育内涵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川大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六期)”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次教改的重点是在我校人才培养体系基础上,深化本科人才培养的内涵,着力探索、实践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切实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培养其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帮助其积蓄后发优势。申报项目参见《四川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六期)课题申报指南》(简称《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与评审

1.《指南》分“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专项课题”作为必选项,每个学院均应承担,由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项目负责人,学校聘请的教学导师为“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组应分析近三年(2011年—2014年)学生评教结果,并重点分析2012-2013和2013-2014学年反映出的课堂教学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最终实现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

 “一般课题”由全校教职员工紧密围绕教学工作确立研究主题、选择申报。

2.项目方案设计要从本学院或学校实际出发,将理论研究运用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力争经过试点取得具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成果,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科教学提供经验与示范。

3.申报者可在《指南》规定的选题范围内确立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更广泛的领域内拟定申报题目。

4.“专项课题”需填写“专项课题计划书”(见附件2);申请一般项目者需填报《四川大学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六期)申报书》(见附件3)。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四川大学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六期)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专项课题计划书”一式一份、《申报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的纸本材料于2013年5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 hy1984@scu.edu.cn 

三、项目管理与经费 

1.经批准的项目将纳入“四川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统一管理。 

2.项目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学校对项目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学院负责本单位教改项目的具体管理。 

3.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教务处将在2015年初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负责人需向教务处提交验收材料。

4.项目经费以学校资助为主,学校将给予立项项目经费资助。承担项目学院给予适当的配套经费支持。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及时将项目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联系人:黄 燕   电话:85405270

附件:

1.四川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六期)课题申报指南

2.四川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六期)专项课题计划书

3.四川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六期)申报书 

4.四川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六期)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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