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调整(转)专业,请相关学院在新生入学后的选拔考核(涉及专业调整)的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1.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2.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
4.2014年以后(含2014年)入学的护理学专业学生。
5.2015年生命科学学院按“国家试点学院计划”优惠政策录取的自主招生学生。
6.双特生。
7.匹兹堡学院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匹兹堡学院。
8.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9.在校期间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10.其它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
教务处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