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试行)》第五条规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不合格者,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截止2013年5月10日,经体育学院体测中心核实,各学院仍有部分同学未能完成体测。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体测工作,委派专人负责,对未完成体测的同学逐一落实并通知到位,按体测中心规定的时间参加补测。
因病或残疾的学生,在教务处网站通知中或体育学院网站上下载免测申请表,附带校医院及以上医院的病例诊断结果到体测中心提交免测申请,体测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免测试。出国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及教务处出具的出国证明方可办理体质测试的减免手续。
补测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5:30
补测地点:望江东区游泳池二楼体质测试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418717、18215601396(王强)、13402865608(许老师)
本次补测是针对毕业生的最后一次测试,学生毕业离校后不允许参加学校的体质测试。如错过时间未能参加补测或提交免测申请者,后果自负。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免(缓)测申请表
教务处、体育学院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