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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4-17发布者:综合科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位毕业班同学: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并向社会、用人单位、报考研究生学校等提供查询,未经电子注册的国家不予承认。

为确保我校每一位毕业生今后的学历、学位信息准确无误,我校现将《毕业生信息核对表》发放到各学院,请各学院组织毕业生核对信息(吴玉章学院的学生由吴玉章学院组织核对)。核对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1.请同学们认真核对表中的个人信息,如信息无误签字确认;信息有误的同学请在“有误栏”中注明,并签字确认。

核对英文姓名规则如下:

(1)姓和名分写,姓在前(复姓连写),名在后。姓名之间用空格分开,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

示例:王芳   Wang Fang     杨为民  Yang Weimin

欧阳文  Ouyang Wen  司马相南  Sima Xiangnan

(2)少数民族语的姓名,分连次序依民族习惯。

示例:尼格买提·热合曼    Nigemaiti Reheman

迪丽娜尔            Dilinaer

(3)一些特殊字,如吕、女等包含ü的字,根据公民护照对应标准,ü用yu替代。

示例:  吕航  Lyu Hang     赵益女  Zhao Yinyu

(4)港澳同学按身份证英文姓名为准,台湾同学按台胞证英文姓名为准。

2.在外实习、参加交流项目等不在校的同学,由学院老师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和同学联系核对并签名(XX老师代)。

3.信息核对应在老师监督下进行,注意信息的隐私保密,确认后立即将信息表收回。严禁复印、拍照或将信息表以电子版形式上传网上。

4.签名确认后的信息将作为电子注册及证书打印的依据。一经电子注册,学信网、学位网上的学历学位信息及打印出的证书,学校均无权修改。

请各学院将信息有误的同学填写的《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以及学生签字确认后的《毕业生信息核对表》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9510日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审查后将直接与信息有误的学生取得联系。

 

附件: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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