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毕业年级同学: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并向社会、用人单位、报考研究生学校等提供查询,未经电子注册的证书国家不予承认。
为确保我校每一位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准确无误,现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所有毕业年级同学均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在个人管理-学籍管理-个人信息修改功能中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信息无误,选择我的信息正确并点击保存按钮;如信息有误,选择我的信息有误,点击有误信息并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
2. 核对个人英文姓名,请严格按照如下规则:
(1)姓和名分写,姓在前(复姓连写),名在后。姓名之间用空格分开,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
示例:王芳 Wang Fang 杨为民 Yang Weimin
欧阳文 Ouyang Wen 司马相南 Sima Xiangnan
(2)少数民族语的姓名,分连次序依民族习惯。
示例:尼格买提·热合曼 Nigemaiti Reheman
迪丽娜尔 Dilinaer
(3)一些特殊字,如吕、女等包含ü的字,根据公民护照对应标准,ü用yu替代。
示例: 吕航 Lyu Hang 赵益女 Zhao Yinyu
(4)香港澳门同学以香港澳门身份证中的英文姓名为准,台湾同学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的英文姓名为准。
3. 个人信息有误者,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需严格按照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材料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未返校者,可邮寄或发送电子版扫描件。修改英文姓名勿需提交材料。
4. 信息核对时间: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5日下午17:00
学生提交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变更材料时间:2020年5月22日前
特别提示:确认提交后的个人信息将作为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及证书打印的依据。电子注册后,学信网、学位网上的学历学位信息及打印出的证书,学校均无权修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督促所有毕业年级学生按时完成信息核对。
附件: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及要求
教务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