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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信息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5-04发布者: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分散考试”和“集中考试”课程信息的统计和报送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要求

本学期课程,原则上须于第17周六(617前结课。各教学单位根据结课情况及时安排考试。

二、考试组织及相关流程

(一)分散考试的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组织,需提前做好如下事宜:

1.考试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课程结课后原上课时间段,避免与其他考试或未结束课程冲突。

2.网上申请教室教室须为视频督导系统覆盖的学校公共教室)。

3.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安排监考教师

4.至望江校区行政楼107办公室办理试题印制手续

5.按附件要求填写考试安排,并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6.任课教师提前将考试时间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集中考试(618日-6月25日)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课单位需做好如下事宜:

1.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不同课程号的课程在同一时间考试,必须在综合教务系统设置同时考号)。

2.于第12周周5月11日)之前在教务系统中填好相关课程信息,打印集中考试课程表(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或扫描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存档。

3.集中考试课程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增删。

联系电话:028-85401827、028-85406700。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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