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本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现明确对各学院提出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一,请各学院务必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
1.各学院学生工作组要让学生辅导员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班级和寝室,在本学期内利用形势教育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专题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宣讲《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和《四川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规定(修订)》,对学生提出具体明确的希望和要求。
2.希望全校同学一定要努力树立“认真复习、诚实应考”的良好考风,坚决摒弃“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不良习气,严肃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与一切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作斗争。为了保证考试的严肃性,防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必须向学生再次强调:
1)在参加考试的过程中,学生必须携带并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并接受监考教师的检查。
2)学生要严格按照课程号和课序号参加考试,否则出现成绩无法登录等情况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3)学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也不得将其作为计时工具使用,确实因为疏忽带入的必须在考试之前交给监考教师。
4)严禁代考,请人代考者和代考者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请各学院务必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切实落实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
1.各学院要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四川大学监考教师手册》,对教职员工进行一次专题教育,加强对监考教师专门的考试管理方面的培训,要做到“明确制度、要求规范、狠抓落实、强化管理”,使每一位监考教师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和《四川大学监考教师手册》进行考场管理。监考教师尤其需要注意:
1)考试过程中学生必须携带并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监考教师必须在每堂考试中仔细检查学生的学生证或身份证,要求学生考试时在监考教师监督下逐一签到,并在考试结束后将签到名单交主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应清点试卷,不得遗失考生试卷。
2)监考教师必须在每堂考试发卷之前对学生认真宣读《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必须要求学生将考试用品之外的所有物品统一集中置放,不得将教材、复习资料、作业本、笔记本等放在课桌的抽屉里或座位旁。监考教师在没有按照要求对考场进行检查清理和调整座位之前不得发放试卷。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3)监考教师除非工作需要,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设置为振动,不得发出任何铃声和音乐声。
4)监考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做好准备,只能在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
2.各学院必须按照要求对本学期所有期末考试进行规范化组织管理。
1)考试之前,各开课学院根据学生情况,都要事先编排学生的考试座位,避免学生考试出现乱跑和事先占位的现象。对于事先编排学生的考试座位有困难的考试,正式开始考试前,监考教师可采用随机按列交换学生考试座位等方法重新安排学生考试座位。
2)公共课开课学院在考试时各大楼应安排2-3名大楼负责人(大楼负责人办公地点可设在该楼教员休息室),负责本大楼考试时试卷的发放、学生签到表的发放、各考室试卷的协调、监考人员的协调等工作,大楼负责人在试卷的收发、交接时应有签字记录,避免出现试卷交接的差错。
3)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江安校区考试和监考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4)请外语学院和现代教育中心相关人员务必在考前做好听力播放设备的检查工作,并根据听力播放设备的具体要求指导好学生正确使用耳机。
以上要求,请各学院务必遵照执行。在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尤其是江安校区考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江安 85996108,望江 85406700)。
一、个人考表查询:
学生个人考表的查询: 学生在教务处网站"四川大学学生综合教务系统"中的"新版教务系统"入口查询自己的个人考表,包括学生个人考试周正考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和冲突缓考课程。学生应按自己个人考表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教室参加考试,冲突缓考课程的考试时间下学期开学。如因为学生自己不按学校安排随便找教室进行考试,出现无成绩的情况由学生自己负责。
二、缓考、补考安排
1、考试冲突课程和各类缓考手续办理:
1)在期末考试周(18周五)之前的考试即提前考试课程中,出现有考试和上课或是考试和考试发生冲突,学生必须首先经过任课教师的同意后再到自己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学生病假、事假的缓考手续在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干事处办理;
2)在期末考试周内的考试因考试安排冲突(包括一个校区考试时间冲突,跨校区考试时间冲突,跨校区考试时间由于太紧无法赶到)需缓考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学生不得自行决定缓考课程;学生不用办理缓考手续,学院也不用上报缓考名单。
3)办理缓考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先打印《四川大学学生缓(免)考申请表》学生填写相关信息,并交给任课教师签字、辅导员签字、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学生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最后把缓考申请表交给自己学院的教务老师,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
4)各学院教务干事于2012年6月17日(19周星期日)之前将缓考名单报教务处考试科。
5)缓考时间定于下学期开学,学生假期中间在教务处网站上查看缓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
2、补考
从2005年秋季开始,对学分制学生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或首次必修课缓考不及格者(本期重修课程不及格者不能再参加补考,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无补考资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按规定交费后重新选课学习,补考考试安排与开学缓考同时进行,时间定于下学期开学,学生可在教务处网站上查看补考安排。请各学院的教务老师通知学生准时参加考试。首次必修课缓考不及格者须补考的同学应在16周到教务处考试科江安综合楼找何玮老师登记。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一)本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2012年6月15日—2012年6月21日(6月16日除外)
上午(Ⅰ) 08:00--10:00
上午(Ⅱ) 10:30--12:30
下午(Ⅰ) 14:00--16:00
下午(Ⅱ) 16:30--18:30
晚上 19:00—21:00
(二)监考人员往返江安校区上车时间和地点
望江或华西校区去江安校区上车时间:
7:00、9:30、13:00、15:30、18:00
江安校区回望江或华西校区上车时间:
10:30、13:00、16:30、19:00、21:30(6月20日增加20:30班车)
去江安校区监考人员上车地点:
体育中心(望江校区),医学图书馆(华西校区)
回望江或华西监考人员上车地点:
江安校区第一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