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检查教学效果、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学校定于本学期第10周、11周进行期中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5月4日、5日,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大学英语、微积分、大学物理、材料力学、工程力学、理论力学等科目的考试,形式为闭卷。请各学院教务老师按照本通知附件及时安排监考教师和巡考教师名单,并于4月23日之前以邮件形式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何玮处(269001092@qq.com)。
2、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开课学院,需在考试前清点好试卷,并安排好考试当天各教学楼试题发放工作。
3、期中集中考试严格实行交叉监考制度,监考人员根据学生修读人数的要求由学院负责安排。
4、监考教师必须由经过学院考前培训的在职教师或人事处认可的研究生助教担任。
5. 学生可登录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新版教务系统)—考务管理中查看个人考试安排。
5、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表中的时间、地点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若未按照考试安排表中要求参加考试,出现无成绩等问题责任自负。
6、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入场参加考试,并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坐;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的证件。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四川大学监考教师职责》履行其职责。考试进行30分钟后,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监考教师务必当场认真清点试卷份数,试卷和实考人数相符方可让学生离场。
7、监考教师按规定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凡因监考教师原因造成的考试事故按《四川大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如有学生违纪作弊,监考教师应按照《考场记录》上的考试作弊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材料立即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考试违纪作弊学生。
8、 其余各类课程如需安排期中考试,原则上安排在9-10周进行。请各学院按有关规定提前安排考试教室并付印、清点试题。
9、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联系,电话:85996108,85406700。
附: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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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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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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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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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力学、工程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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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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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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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阅读与翻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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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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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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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创意阅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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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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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上车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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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江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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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江或华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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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9: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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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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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