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期末临近,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各学院应切实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
利用形势教育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专题教育;观看并学习考风考纪教育宣传视频;学习《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和《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规定(修订)》等。
通过上述做法,务必使每位同学知考规、懂考纪、讲诚信,树立“认真复习、诚实应考”的良好考风,从而杜绝或减少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第二、各学院应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加强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切实落实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
1、做好非考试周课程、考试周课程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主要巡视工作为:考试落实及主考、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场管理及考场秩序等。
2、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本学期仍沿用教务处、学院两级培训制,组织监考教师系统学习《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四川大学监考教师职责》以及《四川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务必使监考老师恪守本职,严格监考。
3、认真落实教师监考资格,严格遵守“未经过考前培训的教师一律不得参与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要求。
以上要求,请各学院务必遵照执行。在考试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江安 85996108,望江 85406700)。
教 务 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