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安排工作,并让学生能尽早获知学期末各科具体考试安排,请尽快做好“非考试周考试课程”和“考试周课程”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1、本学期所有课程,原则上必须于17周前结课。各学院可根据实际课程结束情况安排课程在考试周或非考试周考试。
2、安排在非考试周考试的课程,学院需提前到教务处运行科确定考试教室并按有关规定在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办理试题印制手续,同时任课教师应将考试时间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3、需要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考试周(18周星期日至18周星期六,6月22日至6月28日)考试的课程,学院需在大学综合教务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方法和流程请参照本通知后的附件:“关于填报2013-2014学年(春)期末考试课程信息的设置流程说明”。
4、各学院应于12周星期一(5月12日)之前在教务系统中将本学期考试周课程信息填报完毕,将“考试周课程表”电子文档打印(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交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5、对于填报本考试信息表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管理科何玮,联系电话:85996108
教务处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