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14-06-16发布者:系统管理员点击次数:
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川大教2005【115】号)相关规定,结业生离校后,在该专业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可申请返校参加未获学分课程的修读及考试,考试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可更换毕业证书。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6月24、25日两天报名,请在24、25日两天之前注意查看教务处主页的正式通知,错过本次报名,下次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中旬,请同学相互转告。
教务处
2014年6月16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科目培训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3-2014学年(春)期末考试填报监考教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