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2014学年(春)期末考试学生个人考表查询
1.2013-2014学年(春)期末考试周时间为:18周星期日至18周星期六(6月22日至6月28日)。
2.学生个人考表的查询: 学生在教务处网站点击进入“四川大学学生综合教务系统”,选择“新版教务系统”并登录,在考务管理—考试安排中查看个人考表。个人考表具体内容为:个人正考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和冲突缓考课程。考生应按个人考表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教室参加考试,如因本人不按学校安排进行考试,出现无成绩的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2013-2014学年(春)期末考试缓补考注意事项
1.缓考相关事项
(1)提前考试课程(不在学生个人考表中显示),如出现考试和上课冲突、考试和考试冲突、学生病(事)假等情况需申请缓考,必须按本通知中缓考申报流程严格办理。
(2)考试周课程(在学生个人考表中有显示),如出现考试冲突情况,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缓考课程,学生不得自行决定缓考课程。因考试冲突而缓考,学生不用办理缓考手续,学院不用上报缓考名单。
(3)缓考时间定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学生假期中间在教务处网站上查看缓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
2.缓考申报流程
(1)缓考办理具体流程如下:学生打印《四川大学学生缓(免)考申请表》(见附件1)并填写相关信息,交由任课教师、辅导员签字,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学生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最后将缓考申请表交至本学院教务老师处。
(2)学生所在学院应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学生缓考和免修考试的有关规定》审核学生的缓考申请,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一律拒收。
(3)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干事须于2014年6月20日(17周星期五)前,在综合教务系统-考务管理-智能排考-学生缓考设置中填报好缓考名单;并将填报好的缓考名单导出,以纸质形式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备案。
3.补考
从2005年秋季开始,对学分制学生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或首次必修课缓考不及格者(本期重修课程不及格者不能再参加补考,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无补考资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考试与开学前缓考考试同时进行,考试时间定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学生可在教务处网站上查看补考安排。请各学院的教务老师通知学生准时参加考试。首次必修课缓考不及格者须补考的同学应在17周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江安综合楼A)找何玮老师登记。
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联系方式:85406700,85996108。
教务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