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本科生开学缓、补考将于2015年3月6日---3月8日分别在望江、华西和江安校区进行。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学号或姓名在教务处网站上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如在查询过程中有疑问,请于2月28日前以邮件方式咨询。
缓考咨询邮件地址:269001092@qq.com
补考咨询邮件地址:499475333@qq.com
本通知共有三个附件:
附件1:《2015年3月本科生开学缓补考安排表(学生用)》供学生查询。
附件2:《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的课程.xls》是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的考试时间请开学注册时咨询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
附件3:《2015年3月本科生开学缓补考学院派监考表》供监考学院指派监考之用。请各学院于2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邮箱地址:269001092@qq.com),并务必确保通知到相关监考教师。
补考的相关规定:
1、补考与缓考安排在同一时间。
2、补考试题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命题,不降低要求和难度。
3、参加考试时务必带上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参加补考的同学应在答题纸的页首上写明“补考”。
5、必修课考核不及格,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类课程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必须重修;必修课如通过后再次复修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选修课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可重修,也可另选课程。
6、如必修课考核不及格,重修了相应的替代课程,此替代课程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必须重修。请同学在附件1和2中查询自己的补考科目,核实补考资格,如有问题,请及时发送邮件到补考咨询的邮箱。
7、补考后的成绩将作降分处理(任课老师无需降分,由教务处统一处理),成绩评分的上限为75分,具体对照如下:
标准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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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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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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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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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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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后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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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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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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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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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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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的相关规定:
1、学生参加考试时务必带上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参加缓考的同学应在答题纸的页首上写明“缓考”。
3、期末未办理缓考手续,或者考试已通过,或者期末考试缺考的学生不得参加开学初的缓、补考。
4、必修课缓考不及格的学生只能待该门课程下一次开出时,参加下学期开学的补考。并且必须到教务处运行科登记备案,否则无法参加补考。
5、缓考后的成绩将以实际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库。
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四川大学教务处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