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文件通知,现将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时间、级别、语种、校区、收费标准
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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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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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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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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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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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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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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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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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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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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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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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华西、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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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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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
下午15: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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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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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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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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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华西、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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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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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本次考试只接收具有四川大学学籍的考生,不接收无四川大学学籍的其他一切考生(往届生、外校生、社会考生等)。请各单位报名老师特别注意。
2、因各校区考场容量限制,非全日制本科考生原则上四级只能在望江或华西考试,六级可能会在江安考试,往返费用自理,必要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予以调整。一旦交费,即视为同意本条规定。
3、报考六级的考生必须持CET4合格证书或者已经取得CET4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4、所有考生只能参加四级或六级其中一种级别的考试,不得重复报名。凡重复报名的同学,在后期的考试系统中会被自动删除高级别(六级),保留低级别(四级),同时重复报名的报名费一律不退。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见附表考试工作安排进度表(周末休息,节假日按相关规定)。
2、报名工作由各学院或单位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教务老师或单位负责老师处报名并缴费。鉴于历次考试缺考率较高造成资源浪费,请考生报名时慎重考虑。
3、各考生只能到本学院或本单位负责老师处报名,不得跨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和报名老师负责。
四、照相组织
由于考试要求必须采集考生照片信息,报名考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校区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照相。各校区具体照相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教务处网站后续通知。
注意:以前有照片的考生由于种种原因(身份证15位升18位、二代身份证换新号、考生学籍信息错误,考生书写不清楚等)也可能无法将以前的照片用于本次考试,所以需要重新照相。不论什么原因,考生在统一照相结束时若无照片,将不能领取准考证,即视为缺考,报名费一律不退。
五、对考生的要求
1、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登记表.数据格式》(附件)的各项内容,并务必校核自己的各项报名信息,并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
2、照相时必须出示四川大学学生证,若不能出示有效的四川大学学生证,则不予照相,无照片的考生将不能领取准考证,即视为缺考。
3、考试时必须出示四川大学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若不能出示有效的上述三证,则不允许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
4、信息核对有多种方式,报名时核对,照相时核对,拿到准考证时核对,若信息有误,考生一定要在准考证上规定的最后时间期限之前到教务处考试科,按照先后顺序视情况予以修改及重新打印准考证。数据一旦上报,学校无权修改,考试中心也一律不予更正,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各考生应随时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http://jwc.scu.edu.cn/jwc/frontPage.action(教务 处→考试管理→四、六级考试)。务必看清各项通知及准考证上的提示和说明。
六、对各学院教务老师报名工作的要求
1、本次报名沿用上一次的新综合教务系统中的等级考试模块,详细操作请参见附件。
2、各学院应作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同时将相应的要求传达给学生。
3、各学院一定要在报名时要求考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可以采用集体版本),考生签好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学院在交费时交教务处考试科备查。
4、教务老师通过网上报名,根据考试工作安排进度表(附表)到教务处考试践科核对报名结果并交报名费,过期不予补办。教务老师交费后,就不再补报。
5、各学院教务老师应对网上报名的各项数据(特别是考试级别、考试校区、姓名、身份证号)反复校核,可以将网上报名的信息打印出来让考生再次签字确认,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到教务处交费。特别强调:若考生信息有误,国家考试中心一律不予更正,只能下次重新报名。
6、由于本次报名不接收非川大学籍的考生,请各学院报名时特别注意核查考生的学籍信息,若发现有非川大学籍的考生,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后果由相应人员自负。
7、由于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相当紧张,学校必须及时将报名信息上报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所以请各报名老师抓紧时间,不要延误,谢谢合作。
七、备注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陆老师(江安校区行政楼大厅,电话859966108或望江行政楼107,电话:85406700;非急事务请发邮件lubin@scu.edu.cn)。
附表:考试工作安排进度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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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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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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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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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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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8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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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报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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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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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2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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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交费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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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行政楼107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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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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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底或10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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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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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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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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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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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发放及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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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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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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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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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个人信息及重打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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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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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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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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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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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英语,注意耳机类型以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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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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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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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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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教务处
2016年9月8日
温馨提示: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面实施“多题多卷”的考试形式,即在同一考场内使用多套试卷进行考试。跟以往采用一套试题,仅通过题目顺序变化实现“多卷”不同,“多题多卷”的考试形式每一套试卷的题目内容都不一样,是真正意义上的“多卷”。
考试时,考生除按原有要求填(涂)答题卡上相关内容外,还须将试题册封底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在试题册封底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将按照违规处理。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目的在于检测在校大学生英语学习效果,因此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注重平时的英语学习,以良好状态诚信应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切勿铤而走险实施作弊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严重后果。不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考场,不要购买、使用非法生产、销售的各种作弊器材,不要相信网上出售的虚假试题和答案,以免上当受骗。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下社会对大学生英语听力能力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高听力测试的效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自2016年6月考试起将对四、六级考试的听力试题作局部调整。调整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四级听力试题的调整
- 取消短对话
- 取消短文听写
- 新增短篇新闻(3段)
其余测试内容不变。调整后四级听力部分的试题结构见下表:
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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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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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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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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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新闻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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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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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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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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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对话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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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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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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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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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篇章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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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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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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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每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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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级听力试题的调整
- 取消短对话
- 取消短文听写
- 听力篇章调整为2篇(原3篇)
- 新增讲座/讲话(3篇)
其他测试内容不变。调整后六级听力部分的试题结构见下表:
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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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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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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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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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对话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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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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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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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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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篇章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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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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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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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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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讲话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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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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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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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每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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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考生参考相关工作
8.1 可便利类型
各级承办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1.提供大字号试卷。
2.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3.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4.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5.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6.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7.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及设备。
8.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9.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10.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大字卷、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含听力考试每道试题间隔适当延长的时间)。
8.2 听力残疾考生
1.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除听力考试。免除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除听力部分)×总分值/笔试总分(除听力部分)”计算,且不再提供原始分数成绩报告单。
2.听力部分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听力考试期间,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可以翻看试卷,但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3.经省级承办机构审批,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参加考试的听力残疾考生不进行免除听力处理。
8.3 视弱考生
1.视弱考生,经批准后可申请大字卷考卷,该考卷试卷及答题卡均为三号字体。大字体考卷单独包装寄送至省级承办机构。
2. 考生作答时间在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含听力考试每道试题间隔适当延长的时间)。
3.考试结束后,大字体答卷须单独寄送至CET考委办。
8.4 申请合理便利程序
1.报名参加CET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向所在学校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属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2.省级承办机构负责审核确认各考点上报《在校残疾大学生申请参加CET合理便利申请表》。
3.省级承办机构须将大字体答卷数量同当次考试试卷一同申报,申请听力免考考生名单须与当时考试数据一同上报。
8.5.1在校残疾大学生申请参加CET合理便利申请表
在校残疾大学生报考_____年____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合理便利申请表(样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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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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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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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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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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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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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合
理
便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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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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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大字号试卷 □ 使用普通试卷
2.□免除听力考试
3.□携带照明台灯 □携带光学放大镜 □携带盲杖
4.□携带助听器 □佩带人工耳蜗
5.□使用轮椅 □携带拐杖 □携带特殊桌椅
6.□延长考试时间
7.□需要引导辅助
8.□需要手语翻译
9.□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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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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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它便利申请,请在次栏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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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监护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并提供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
8.5.2大字体试卷申请表
__年__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大字体试卷申报表
省级承办机构名称:
试卷接收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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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接收/寄送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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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接收人(即本单位保密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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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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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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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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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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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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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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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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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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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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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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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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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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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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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试卷到达时间:
(注:该时间非最终时间,最终时间请以我中心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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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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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是寄发试卷的惟一依据,请务必于 月 日前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社考处。传真:010-82520420。
8.5.3听力免考申请表
__年__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听力免考申请表
省级承办机构名称:
省级承办机构(盖章)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