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5年12月《关于结业生返校考试的重要通知》的精神:自2016年6月起,结业生返校考试将与每学期本科生正常补缓考一并举行,不再另行组织。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方便相关同学提前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请对象:在相应专业规定的修业年限内的结业生;
二、考试时间:每年两次,时间为开学前三天,和开学缓、补考一同举行。2016年9月考试时间9月2、3、4日共三天。
三、申请课程:参加秋季学期(一般为9月)结业生返校考试的,只能申请春季学期正式开设课程(其余课程不得申报);参加春季学期(一般为3月)结业生返校考试的,只能申请秋季学期正式开设课程(其余课程不得申报)。
四、考试申请流程(括号内为预计时间):
注意:财务处缴费需现场进行,7月份确有困难不能到校缴费的同学,可申请9月考试前缴费完清报名手续(请上传延期缴费申请)。
五、考表公布:2016年8月20日前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考表,考试安排以考表为准。
六、换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参加返校考试同学,请于考试结束二周后登录综合教务系统选择“综合查询”里的“全部及格成绩”查看成绩。成绩合格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同学,请持结业证和结业通知书于2016年10月10至2016年12月15日期间到望江校区行政楼教务处219室换发毕业证书。
只有换发毕业证书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同学方可申请授位。学校学位评定会将在2016年12月末或2017年1月初召开(具体时间待定),通过授位的同学请在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期间到校领取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 换发毕业证书和领取学位证书各需2寸照片一张(电子图像采集的照片)。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限工作日办理。凡未在修业年限内到校换发毕业证书者,视为主动放弃,今后不再换发。
请各学院提醒和告知相关同学,关注近期教务处网站正式通知,依据申请流程按时完成报名工作。
咨询电话: 028-85406700(返校考试) 028-85407456(换证)
教务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