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检查教学效果、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教务处确定于本学期第10周、11周进行期中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11月11日、11月12日,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材料力学、工程力学、理论力学、大学英语(综合)-1、大学英语(创意阅读)-3、大学物理、微积分、线性代数等科目的考试,形式为闭卷。
二、学生个人考表查询与考试注意事项
学生在教务处网站点击进入“四川大学学生综合教务系统”,选择“系统登录”并登录,在考务管理—考试安排中查看个人考表。个人考表具体内容为:个人正考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座位号和冲突缓考课程。考生应按个人考表上的考试时间、考试教室和座位号参加考试,如因本人不按学校安排进行考试,出现无成绩的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表中的时间、地点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若未按照考试安排表中要求参加考试,出现无成绩等问题责任自负。
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入场参加考试。
三、监考与巡考要求
请各学院教务老师按照本通知附件及时安排监考教师和巡考教师名单,并于11月2日之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期中集中考试严格实行交叉监考制度。监考教师必须由经过学院考前培训的在职专任教师担任。
监考教师要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在监考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四川大学监考教师职责》履行其职责:考试开始后,应认真检查学生的证件;考试进行30分钟后,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考试结束后,当场清点试卷份数,试卷和实考人数相符方可让学生离场。监考教师应按规定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交任课教师处;如有学生违纪作弊,监考教师应按照《考场记录》上的考试作弊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材料立即上报教务处或学生所在学院。
四、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开课学院,需在考试前清点好试卷,并安排好考试当天各教学楼试题发放工作。
五、其余各类课程如需安排期中考试,由学院自行安排,原则上在9-10周进行。请各学院按有关规定提前安排考试教室并付印、清点相关试题。
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联系,电话:85406700。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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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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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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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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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力学、工程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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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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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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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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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综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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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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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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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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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创意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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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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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理工)I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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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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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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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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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理工)II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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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由于华西校区发往江安校区班车较少,请非华西学院的主、监考教师尽量从望江校区乘车去往江安。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教务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