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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军事理论》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5-03发布者:综合科点击次数:

各学院:

本学期《军事理论》期末考试定于2018年5月19日上午9:30-11:00进行,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学生个人考表查询与考试注意事项

学生在教务处网站点击进入“四川大学学生综合教务系统”,选择“系统登录”并登录,在考务管理—考试安排中查看个人考表。考生应按个人考表上的考试时间、考试教室参加考试,如因本人不按学校安排进行考试,出现无成绩的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入场参加考试。
    二、监考与巡考要求
    请各学院教务老师按照本通知附件及时安排监考教师和教师名单,并于5月11日之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邮箱810177796@qq.com。
    监考教师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在监考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四川大学监考教师职责》履行其职责:考试开始后,应认真检查学生的证件;考试进行30分钟后,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考试结束后,当场清点试卷份数,试卷和实考人数相符方可让学生离场。监考教师应按规定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交任课教师处;如有学生违纪作弊,监考教师应按照《考场记录》上的考试作弊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材料立即上报教务处或学生所在学院。
    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考试科或军事教研室联系,电话:85406700,85401295。
               

教务处  军事教研室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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