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3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我校本科教学安排如下:
1、清明节: 4月4日(第6周周四)-6日(第6周周六)放假,共3天。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第6周周五)课程调至4月7日(第7周周日),4月7日上课、上班。
2、劳动节:4月29日(第10周周一)—5月1日(第10周周三)放假,共3天。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29日(第10周周一)课程调至4月27日(第9周周六),4月30日(第10周周二)课程调至4月28日(第10周周日),4月27日、28日上课、上班。
3、端午节:6月10日(第16周周一)-6月12日(第16周周三)放假,共3天。6月12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10日(第16周周一)课程调至6月8日(第15周周六),6月11日(第16周周二)课程调至6月9日(第16周周日),6月8日、9日上课、上班。
法定节假日原则停课不补课、如需补课,请开课学院到教务处办理补课手续。
教务处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