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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春)下一阶段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5-22发布者:综合科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及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按照我校《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的通知》,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下一阶段本科教学相关工作调整如下:

一、 教学日历调整

本学期国际课程周因疫情原因取消,原定第16周结课的课程可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进度延长教学时间至第18周,第19-20周为期末考试周。

二、 教学工作安排:

6月8日起,所有课程应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行课。

1.      理论课程采用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模式,已返校学生在教室上课,未返校的学生在线上课;

2.      实验课程根据学生返校情况适度调整,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进入实验室完成,防控条件不具备或学生返校人数过少的实验,可基于学科特点探索在线实践教学新模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手段,实现课程教学目标。本学期不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

3.      互联网+大赛的准备工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目前以线上形式开展,项目学生应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根据项目需要适当调整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项目进程。互联网+大赛校赛、大创中期检查和国家级/省级项目评选、原定春季学期开展的各项学科竞赛的启动时间与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4.      师生在教学楼上课或自习,需全程佩戴口罩,学生在教室贴有二维码的座位扫码打卡后就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 考试工作安排

1.      在第16周之前(含16周)结束的课程,可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使用原行课时间段期末考试;延长到18周结束的课程以及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建议在期末考试周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2.      期末考试原则上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请各学院做好线上考试的整体方案与试题命题工作,学院审核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应至少提前两周告知选课学生该课程的考试方式和考核要求。

3.      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补缓考工作(含结业生返校考试)时间为6月5-7日,由教务处统一排定考试时间,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请各学院组织相关老师做好补缓考的试题命题工作,学院审核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补缓考成绩应在6月11日下午18:00前提交。

4.      上学期双学位课程的期末考试时间为第16周周末(6月13、14日),由各开课学院自行组织线上考试。

5.      试题命题工作由学院组织开课教研室、课程组和任课教师共同负责实施,体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塑造并重。命题中倡导使用非标准答案试题,注重考核学生灵活运用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尽量避免试题重复使用(与最近3年的任意一套试卷相比重复的内容不得超过30%)。各学院(系)应对本学院(系)各专业考试试题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确保命题质量。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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