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作交流 > 出国出境交流项目 > 正文

关于选派2011级本科生赴日本北海道大学交流学习通知

添加时间:2013-01-09发布者:超级管理员点击次数: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推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与日本北海道大学(大学简介详见附件3)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工作,学校将于2013年选派2011级相关专业本科生赴日交流学习。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四川大学(SCU)-日本北海道大学(HU)联合培养本科学生,实行2+1+1培养模式,即从我校大学二年级学生中选拔学生参加该项目。被录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第一、第二年在SCU学习,第三年到HU攻读第三年的课程,然后返回SCU学习第四年的课程。双方实行学分对转,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及相关要求者,可获得SCU的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联合培养专业

双方学校共有专业(日语授课);

三、选拔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在校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

3.一般交换生(特别听讲生),免学费,名额2名。

4.日语授课,学生须获得日语能力测试2级及以上水平证书。

5.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承担在日本学习、生活的费用。

6.学生本人自愿,遵守学校选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学生管理

1. 学籍管理

(1)选派学生在日本学习期间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派往学校的规定及社会风俗习惯,接受派往学校的管理。

(2)学生在对方学校修读的课程学分及成绩,由对方学校直接寄往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确认后转发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认可。

(3)教务处根据交换学生修读的课程,审定学生的毕业资格,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 其它管理

(1)2+1+1项目的学生在日本北海道大学学习期间的管理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和相关学院协同日本北海道大学进行管理。

(2)学生在出国期间户口、党团关系等保留在本校及相关学院。

五、具体选派办法

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相关学院等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及初选(根据具体情况参加综合专业考试、英语/日语考试及口试),初选合格后名单报对方学校审批。选拔确定后的学生由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费用

1.免审查费、注册费及学费,其他费用自理(生活费、住宿费、健康保险费等)。

2.出国护照、签证等由学校协助、学生自行办理,有关费用及往返旅费由学生本人自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5日

2. 报名要求:①下载填写好留学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审批后,并附上川大所修课程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②同时登陆教务处主页上“国内、国际联合培养项目申请系统”,完成项目学生的网上注册和报名手续。

3. 报名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合作与交流科

江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

4. 咨询电话:85402398 教务处   8540643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月9日

关闭

系统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