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外厅函【201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教外司来【2013】273号《关于<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附件2)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度校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申报评选工作,并将从中遴选优秀课程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推荐申报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程应是普通高等学校面向来华留学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
2.原则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华文化类课程;
3.在我校连续开设2年以上;
4.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二、申报限额
原则上各学院可推荐1-2门英语授课品牌课程。
三、申报程序
1.请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由学院推荐课程到学校,经由专家评审,确定入选校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入选的课程承担学院应组织好学生在安排好的时间到指定的教室进行课程录像。主讲教师每人现场教学录像长度不少于45分钟(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课程的拍摄和后期加工制作由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进行。
2.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建设情况将作为学院课程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立项的各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享受不低于各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待遇,请各学院和老师们高度重视。
3.请各学院于2013年4月1日前提交《2013年度校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附件3)、《2013年度校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请发至wu_hongyu@scu.edu.cn,纸质本请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管理科(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室,咨询电话:85402398)。
4.入选的“2013年度校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须提供建立课程支撑网站所需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以及现场教学录像等材料。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制作(附件5)。
四、其他
学校将承担获批的校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拍摄、制作费用,教育部将酌情为入选的国家级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提供建设经费,保证品牌课程的维护与共享。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外厅函【2013】5号)
2. 《关于<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教外司来【2013】273号)
3. 《2013年度校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
4. 《2013年度校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
5. 《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