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推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增进教育交流和友好往来,新加坡国立大学邀请我校选派本科生于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交流学习。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四川大学(SCU)-新加坡国立大学(th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简称NUS)联合培养本科学生,实行2.5+0.5+1培养模式,即从我校大学三年级学生中选拔学生参加该项目。被录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前两年半在SCU学习,第三年下学期到NUS攻读三下课程,然后返回SCU学习第四年的课程。双方实行学分对转,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及相关要求者,可获得SCU的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选派条件
1、选派条件:品学兼优,英语成绩优秀。
(TOLEF(ibt)≥90, IELTS≥6.5,GPA≥3.5)
2、选派名额:2名(其中1名在吴玉章学院学生中选拔产生)。
3、选派专业:双方共有的理科专业。
4、可选课程信息,请参考:
http://www.nus.edu.sg/registrar/edu/ng.html#academic
三、具体选派办法
1、学生选派工作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学工部和相关学院协同完成。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工部和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及选拔,选拔合格的学生名单报中澳双方学校审批。选拔确定后的学生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工部和教务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出国后的有关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与NUS协调。
四、学生管理
1、学籍管理
(1)选派学生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学生在对方大学修读的课程及成绩,由对方学校直接寄给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确认后转发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认可、登录。
(3)教务处根据项目学生修读的课程,审定学生的毕业资格,符合条件者,颁发四川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其他管理
(1)项目学生在四川大学和对方大学学习期间的管理,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学院等与对方大学暨两岸事务室协同管理。
(2)项目学生在派往对方大学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学校的规定及社会的风俗习惯,接受派往学校的管理。
(3)项目学生在派往对方大学学习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派遣学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国家或地区。
(4)项目学生在新加坡期间间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保留在本校及相关学院。
五、相关费用
1、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费用
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具体事宜,由学校协助学生办理,有关费用及往返旅费、生活费、住宿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15日
2、报名要求:
①下载填写好留学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审批后,并附上川大所修课程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
②同时登陆教务处主页上“国内、国际联合培养项目申请系统”,完成项目学生的网上注册和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合作与交流科
4、咨询电话:85402398 教务处 8540643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O一四年九月九日